民事法文章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母親因車禍過世案件, 二審法院改認定精神慰撫金以75萬元為適當
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任;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,對於支出殯葬費之人,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;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,被害人之子女,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,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、第192 條第1 項、第194 條分別定有明文。